才华与恶习总是孪生——致Amy Winehouse

才华与恶习总是孪生——致Amy Winehouse

Shamoo 欧美女星 2016-02-28 22:36:46 106

  09年拍摄者问她 “你觉得多年后你会在哪里”

 “死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吧”

 一个20岁的姑娘 却有着70岁的老灵魂

我喜欢那种年轻身体里住着老灵魂的人

Amy Winehouse就是这种人

 

         初听Amy,完全是因为虾米推送,那个封面上几乎飞斜入鬓的粗黑眼线和堕落嬉皮式的蓬松黑发的她,太野。至于她的声线,一把大烟嗓,慵懒,醇厚,很复古,听起来一点都不时尚,如同她的形象,从里到外,搭得很合理,很整。我喜欢这种有态度的人,得于媒体,我被知道她酗酒,嗜毒,卒于27岁。


 就好像再正常不过的,媒体的眼里,永远被值得爆料的都是那些负面的东西。

      音乐圈有个27岁俱乐部,那是属于音乐天才的俱乐部,他们往往生前在音乐上都独有造诣,却都巧合的死在了27岁,死因各异,以酒精毒品过量和自杀主,似乎印证了那句话,才华与恶习总是孪生。


  Amy24岁的时候,觉得自己可以加入27俱乐部。Life’s short. Anything could happen,and it usually does,so there is no point in sitting around thinking about all the ifs,ands and buts.


“摇滚音乐人需要把自己的灵魂注入音乐,在走极端和刺激的同时,又有突如其来的财富或者窘迫,在大起大落的人生中,许多人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Amy一点都不例外。

  

 2015年,Amy的纪录片上架,并获得2016年第58届格莱美“最佳音乐电影” 这部利用访谈,实况,侧拍,录像等众多资料片段整合加工的影片,相比对于她的才华,呈现的更多的是她如何被毒品,名气,家庭,大众媒体拖进一个绝望的处境,对于导演这种疯狂收集材料的热情和他所期望的导向性来说,暂且无法判断其客观性,在我看来,全片唯一的可爱和珍贵之处来自于Amy本身。


 1983年Amy出生于英国伦敦,从记录片上看年少时的她脂粉未施,甚至有点婴儿分,率真的有点傻气,她在影片里说唱歌对她来说很重要,可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成为一名歌手,没有想过唱歌会成为她的事业,只是因为喜欢就会一直坚持去做,然而她做音乐的态度也很纯粹,成功对于她而言就是能够自由地和她任何想合作的人合作,是能永远想不做什么就不做什么。


2003年Amy发行了她的首张专辑《FRANK》,这是一张让尖酸刻薄的英国乐评人大吃一惊的新人专辑,没人想到一个只有19岁的地道英国女孩,会有一副纯粹黑人味道的爵士唱腔。  在发行第一张专辑之后,Amy遇到了她此生中最爱的男人Blake,一个让她疯狂迷恋却又让她误入歧途再也回不了头的人。Blake染上严重毒瘾,每日吸食海洛因,在他的怂恿带动下,Amy开始接触毒品,并一发不可收拾。然而在短暂相恋了几个月后,Blake离开Amy回到前女友身边,对Amy造成了极大打击,她的生活和工作完全陷入了瘫痪,她开始麻木的酗酒和大量的吸食毒品,健康状况急转直下,就在这些环境和压力下,她将她脑中的所有情绪和痛苦融入创作出了第二张专辑《Back to Black》。


 

她用碎玻璃在肚子上刻下I love Blake 在乳房上纹他的名字


For  you I was the flame

Love is a losing game...

One I wished',I never played

Oh,what a mess we made

And now final frame

Love is a losing game...


 2008年,Amy凭借这张专辑在第50届格莱美上一夜间横扫5个奖项,影片记录了当时的她还在戒毒期间,无法获得美国签证,当她在地球另一端得知自己得奖之后惊喜得像个小女孩,她激动地拥抱她的团队,拥抱她台下的好友Juliet。多年后的Juliet在影片中的独白回忆起那个夜晚 Amy看着她,静静地说,Juliet,这一刻没有毒品简直是最无聊的事,那一刻,Juliet为她感到极度悲伤。


在《Back to Black》发布后的接下来几年中,她的健康并没有得到任何好转,巨大的压力迫使她又一次次的酗酒和吸毒,暴饮暴食,被粉丝质疑,被媒体屡次拍到进rehab,心力交瘁使得她的健康状况急转直下。


 关于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Blake出乎意料的在她新专辑发布后两个月回到她身边,或许对于她的人生而言,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Back to Black”因为Blake的再一次出现并没有使Amy变好,而是常常两人一起吸毒并伴随着家暴和自残,婚后半年Blake入狱,Amy进入戒毒所治疗。而另一个在她生命中举足轻重的人,就是她仰视且依赖的父亲,在Amy去戒毒所期间,他的父亲一再要求她复出,在Amy想躲开媒体去小岛戒毒的时候,她的父亲却带着摄像师来造访,在她最痛苦神志不清的时候,他因为合同迫使她去参与她不愿意参与的演出。


说实话,在这短短两个小时的记录片里,我确实感到无比压抑。

我喜欢她,因为她太过于真实,没有一丁点铜臭味,毫不会去掩饰自己的情绪和想法,即使成名之后,她也学不会事故和虚伪,她常在节目中公然表达自己的不满,从来不掩饰自己对毒品的需求,将自己赤裸摊在世人眼前,她的那些歌曲,也全是她清醒时的痛苦。


 我喜欢她,因为她敢爱,她的人生仿佛是关于渣男毁一生的故事,所有人都想告诉她离Blake远一点再远一点,可是她却偏偏飞蛾扑火,她在回忆写歌的过程中是这样说的她要记得那个男人的一切,甚至他脖子的气味,可在我们身处的环境中各种飘荡着鸡汤文,教育姑娘不应该去主动追男人,教育姑娘们就算要找的男人那都是条条框框的上乘之选,所以,那些功利的人学会了如何去功利,潇洒的人学会了毫无保留的爱。


 Amy永远会做出也许你并不认为那是对的选择,她率真,同时也意味着她内心其实无比脆弱,她的每一个行为都想被禁锢在情绪这个牢笼里的小动物,她的才华是牢笼下的火球,不断给一切加热。太多她不能控制的矛盾力量交相喷薄,终于火球也有会爆炸的一天。Amy的歌唱天赋给予了她一切,也正是因为这天赋如此耀眼,又成为了她一生的梦魇,影片中的最后,她的朋友回忆Amy对他说的话如果不要这个天赋,只要我能走在那条街上,无忧无虑地,我会愿意的”

     张悬有首歌里是这样唱的“活着疯癫的,得去死了才美”

                            

 “Life teaches you how to live it,if you live long en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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