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新闻,今年2月,广东省惠州市召开了政协会议,政协委员陈泰铨参会。
陈泰铨?一看照片,这不是“山鸡哥”陈小春吗?怎么从政了?
作为政协委员,主要工作是参政议政,为地区发展建言献策。此次政协会上,陈小春提出了“演艺+文旅”融合模式,旨在推广惠州,吸引更多的人来惠州。
陈小春作为中国香港影视歌三栖明星,他最让大众熟知的角色是《古惑仔》系列电影的山鸡,《鹿鼎记》电视剧中的韦小宝,歌曲《神啊,救救我吧》《没那种命》等。
香港演员中,有很多是内地省市的“政协委员”,比如以下几位:
成龙是第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甄子丹是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古天乐是港区全国政协委员, 周星驰是广东省第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曾志伟是广州市、江门市政协委员,何家劲是广东省政协委员等等。
但包括陈小春在内,他们虽是政协委员,但不属于公务员 ,故不享受公务员待遇。
就像陈小春是惠州市政协委员,但属于政协特聘。更多的是鉴于他艺人身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以艺人的视角参政议政,助力政府为地区发展建言献策。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政协委员是各党派、团体、各界代表人士,经推荐协商产生,不占行政编制、不领公务员工资 。
只有政协机关的专职工作人员,比如主席、秘书长、机关干部才属于公务员。委员本身不是公务员 。
所以,政协委员≠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