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他还记不记得Vanessa-Mae。那个麦色肌肤、将小提琴插电、接扬声器、在台上热舞着演奏的,新加坡音乐人。中文名字似乎叫陈美。 巴赫的Toccata & Fugue In D minor (就是《加勒比海盗》里,没有心的戴维·琼斯多触手弹奏的那段管风琴旋律之灵感与基础),由活泼动感的Vanessa-Mae改编奏出,毫不黑暗;加了鼓、吉他,热热闹闹,一片沸腾的海。如同九十年代。所有的阿宝都在炒股,所有的家明都在移民,而所有的京生都在冲向工体、听摇滚或Vanessa-Mae。从音乐角度,我更喜欢幽深暗黑的管风琴演绎——谁在海底沉睡。谁把心与情书锁进箱子。Those who are heartless once cared too much。然而Vanessa-Mae的现场,确实燃炸。大家翻涌在1998年春天的泡沫里。与我同去,或者说、带我去听这场演奏会的,是一位长我六岁的学长。那时,隔着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厚厚的毛玻璃看他,总觉得,神秘而遥远。他是协和医生,而我不过是个学生。彼时我还没学过法理、不懂何为statutory rape,然而本能地懂,我是孩子、而他不是;我们之间,有一道不可越过的鸿沟。我们坐在鸿沟两侧,并肩齐听,他热爱的陈美。与其说是听音乐,不如说是,沉浸在感官轰炸里。我记得,小提琴家那天穿的豹纹小裙子。这与从前父亲带我听的那些古典音乐会,都大不一样。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小提琴,也可以如此热烈;小提琴家,也可以激情演奏至双膝冲跪在舞台上。暮春燥热。涌动的荷尔蒙。再不愿返家,散场后“老人家”也还是驾车乖乖地送我回去。我坐在人家车子里、不管渣子可能会掉一地、大吃特吃着麦香鱼和薯条。少女,就是可以如此任性:连吃两只汉堡,也不怕肥;收到拳拳盛意,也并不考虑、能否还得起。他不惹人厌——给我买黄色气球并画上笑脸、带我听新鲜音乐、拍摄我笑的样子——我就跟他玩。心安理得地,在年岁差距下、在成年与未成年的毛玻璃后头,被隔墙钟爱着。夏末,飞离北京、直往俄亥俄去时,还抱着一只班尼路的毛绒鲸鱼公仔。尾巴是心型的。颜色介于royal blue和烟灰蓝之间。那大概是医生学长买给我的、我最喜欢的一件礼物吧。那只公仔,在当年的圣诞夜,被我扔掉了。同批扔掉的,还有其它、一切、他人的痕迹。跑到学校机房(’98年,尚未普及手提电脑呢)写了封bcc群发邮件,告诉男孩子们听:我遇见心仪者、陷入恋爱了!勿再联络。Bye。这也是,少女专属的、一团孩气的,永诀吧。
熟悉歌神的朋友们,一定已经知道,这是哪一场了——对,就是2004年张学友于香港的《活出生命》慈善演唱会。钢琴混弦乐的前奏一起,几乎可以跟进“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然而歌神开声,却是一只英文旧歌,1969年的《First of May》:“When I was small, and Christmas trees were tall……”发型服装,仍依稀有他同年电影《江湖》里左手哥的影子。
Shaved半边,半边偏分遮眼,花衬衫。斜着肩、晃荡,烟火气十足的古惑仔兼“条仔”感。仿佛下一秒,这个人,就会与你勾肩搭背老友鬼鬼地,去吃避风塘炒蟹,与镬气十足的一碟牛河。而嘈杂古惑的浪荡之下,他的声音,有种直达人心的干净。就像歌词 “But you and I, our love will never die”,由他唱来、一点都不cheesy,很达意。歌神解释着为何会手拿苹果 (“把声会舒服啲”)时,背景音乐和弦都还一直缠绵缭绕在同一调上。果然,下一首,接入了邓丽君的 “明月几时有......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他的“低绮户”之 “绮户”二字,处理得特别美。平淡而近自然的,摒弃了花腔,与词贴合,有种垂首明月照寒尘的怅然,更是跟 “转朱阁”的流光溢彩形成反差。邓丽君84台北演唱会版,王菲版,张学友’04版,皆将这首将近千年前的苏词,唱到了入骨酥;而歌神明知珠玉在前,依然拿它来做开场中文歌,并另辟蹊径演绎出自己的腔调。可谓有勇有谋、艺高胆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