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缘,张杰律师主讲法律诊所

以“法”为缘,张杰律师主讲法律诊所

内地男星 2016-06-02 00:04:17 105

以“法”为缘,张杰律师主讲法律诊所

文:梁伟君 图:刘佳音


2016年5月31日晚,海口市天皓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之一——张杰律师在百忙之中莅临我们法律诊所的课堂为学员们进行授课,课上诊所老师伍奕老师担任主持。

张老师曾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反映社情民意先进个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全国优秀党员、海南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海南省政协优秀提案、优秀律师、优秀仲裁员等称号和荣誉,现任多家海南省星级酒店的法律顾问,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张老师一直热衷于我院学子法学素养培养的教育事业,他曾多次参加我院举办的活动,并无偿为我们诊所提供帮助。



张杰律师主讲


在本次课堂上,以“合同的审核”为主题,由理论到实务的讲解。他先是与我们这些学生互动,以集中我们的注意力和调动我们的听课积极性,后是以他一名资深律师的经验与我们分析法律人就业前景,在“优胜劣汰”愈演愈烈的今天,我们这批即将迈出校园的准法律人,亟需了解社会现实和社会需要的人才类型,并以此为自身的奋斗目标。张律师从其自身从事的工作方向出发,毫无保留地讲解他多年积累的宝贵的工作经验之一——合同的修订与审查、履行等。他从合同的概念、制定合同的目的、合同的要素、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的审查事项、合同履行中的风险控制等多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完整的严谨的合同及其条款的修订过程。

 

正在进行的课堂


虽然本次课程只有短短两个小时,但我收获颇丰。我收获的不仅是在笔记本上记录着的合同修订的干货技巧,更是对我脑海中曾经构筑的法律人工作大厦的巨大冲击。令我十分讶异的是合同修订的难度如此之大。

修订合同是每位法律工作者的必备技能之一,一份合格的合同不仅仅是表达当事人意思的工具,更是维护当事人利益的武器。我们需要明确拟定合同的目的——在确保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只有通过大量的反复的实践,培养合同意识,才能逐渐掌握合同的精髓,这看似简单,但不具可操作性,可谓只可个中意会,言却“不能达意”啊。


在法律诊所学习的这一段时间,我们向社会迈出了一小步,面对社会的纷繁复杂,愈发感觉到自己的无力,我们缺乏经验,对书本上的知识无法运用自如,更没有技巧可言。在其中,我发现书上知识是很容易获取的,但真正遇到实践这只猛虎时,纸上谈兵真是一无是处。明代心学大家王守仁穷极其一生,日复一日格物以致知,最终老天不愿辜负有心之人,穷得“知行合一”之理。其中道理对我们大有裨益,从事法律工作并非三日之功,并非读书破万卷即可,更需要的是行万里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运用理论知识,不断格物,格物,再格物,直至“真知”出现。

最后用陆游先生的一句诗结束拙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愿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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