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子与朱军案

弦子与朱军案

王路在隐身 内地女星 2022-08-12 15:16:43 20

聊聊我的看法。


一切判断,都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在不清楚事实的前提下,去评判谁是谁非,我觉得没有意义。


事实,对当事的两个人来说,是非常清楚的。我也不大相信,其中一方会忘记当时发生了什么,或者是完全记错了。那么,讲真话的一方,最应该做的,就是努力让公众相信,自己所讲的是事实、是可信的。事实一旦清楚,虚假的东西就会烟消云散。


如果我是朱军,如果弦子所说的事情确确实实没有发生过,我会一开始就站出来,并且做尽可能详细的解释。我会在一审二审时本人出庭,并且希望公开审理、全程直播。——当然,对朱军的身份来说,单位允许不允许,也是一个问题。我要是朱军的话,会尽量请求单位批准自己这样做。甚至,为了争取这样做的权利,宁可离开单位(但我想很多人不会这样)。


目的,就是要对簿公堂,一句话一句话地仔细掰扯,到底那天发生了什么。只要对方愿意,只要能把事情说得足够细,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人,应该都不难发现谁说的是真话、谁撒了谎。


单靠发声明是不行的。声明是文字上的东西,可以在屋里慢慢打草稿,想好了、说圆了,再发。对自己不利的东西,可以不说。但是,面对面地,一块来探讨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要对方愿意,而自己又不是在现场受到侵害的一方,那么,不愿意就太不明智了。


在我看来,只要自己所说属实,这就是对自己有利的——因为它对澄清事实有好处。说真话的人,最不介意的就是澄清事实。掰扯得越细,越能澄清事实。


那,假如弦子说的不是子虚乌有,我是朱军,我会怎么办?


我如果有勇气,就承认、道歉——没啥好说的。如果缺乏勇气,就沉默、不发声。这也并非不可以理解。至少,不否认事实。如果弦子说的有夸大的成分,也同上。自己做过的,就认;没做过的,就不认。


这大概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策略。但说实话,我要真是朱军的话,恐怕十有八九不会选择这样的策略。一方面,澄清真相需要勇气,而人们往往缺乏勇气。另一方面,这样做,也会把自己搞掉一身皮呀。关键看,对你来说,什么事情是重要的。


再说说,如果我是弦子。


弦子在一个视频中透露,二审后,有位法官对她说:这件事情已经过去8年了,你应该有自己的人生规划。大意是这样吧。


法官这句话,是比较有人情味儿的。我也相信,法官对事情真相的了解,会比吃瓜群众多一些。


我是弦子的话,一审之后,大概不会再上诉。如果说,一审之前,还不清楚上诉会有什么结果,那经过一审,该掌握的证据也都掌握了,是否足以取得法律上的支持,也已经明了,适用的法律条文也都研究过了。那么,上诉的结果,不用说,也该清楚了。


弦子的上诉,我能理解。她最看重的,也许并不是最终取得法律上的支持——如果有,那太好了;如果没有,也是事先完全该想到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上诉的意义也就不在上诉本身了。只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展示自己的坚持,并且还有另一个原因:在身边和网上,由于很多人支持自己,害怕自己的不坚持会成为对别人的辜负,所以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在我看来,这未必不是一种裹挟。很多时候,不止是对手在裹挟你,你的朋友、亲人,支持你的人,也是在裹挟你。无论他们是否愿意承认,无论那是否是他们的本意,但需要知道,自己将要面对和承受的,和支持者面对和承受的,不可以同日而语。


另外,我不知道弦子是不是真的寄希望于二审法院。如果是的话,我觉得那是她对法律的理解还有所欠缺。法律上,讲究的是你能够摆得出来的事实,也就是证据;不能讲那些哪怕是事实但是谁也摆不出来的东西。所以,对她来说,法庭并不是一个有利的战场。


法律不是一切。也不是最终的判断标准。法律的审判,只是世间审判的一种。在法律之外,还有道德的审判、良知的审判。不能在法律上拿出证据、得到支持,绝不意味着就输了。要相信世间有道德的存在,有良知的存在,它们能够在法律无法起作用的地方,发挥功能。如果弦子所说完全属实,即便未能取得证据而不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也丝毫不影响自己在良知上的笃定。尽管法院的判决无法给你支持,但道德可以给你安慰,良知可以给你信心。


庭审法官在事后对弦子说的那句话,我相信,不是来自法律工作者的身份,是来自人心,来自道德与良知。


输赢并不是一纸判决书可以定谳的。正义的光,会照在每一个角落,无论你是否看得见它,也无论你是否相信它存在。只是不要把世间某些有形的东西,认作是正义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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