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要怎么证明那一夜他和男人清清白白啊!

郭敬明要怎么证明那一夜他和男人清清白白啊!

刘空青 内地男星 2018-09-07 17:20:06 859



这个案子。↓



应该快一年多了,最近终审下来了。


驳回郭敬明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换句话说,这个郭敬明当年提出的要告李枫诽谤自己的诉求没有被认可,最后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有猫腻吗?


还真未必有。


来看看整个事件的时间线。


2017年8月,李枫忽然登录微博,发表了一篇博文控诉郭敬明对自己做了丑事。↓



还艾特了一大堆部门机构。↓



眨眼睛便挤爆了热搜。↓



郭敬明随后发布那句经典的名言。↓



那么律师处理得如何了呢?


二审裁定显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郭敬明控告李枫犯诽谤罪一案,经审查认为,郭敬明指控李枫犯诽谤罪,缺乏罪证,故于今年5月14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郭敬明对李枫的起诉。


郭敬明又不服,提出上诉。


郭敬明的上诉理由为:原裁定认定指控“缺乏罪证”的事实认定明显错误,其已向原审法院提交了足够罪证;


原审法院不向他释明哪方面证据不足,需要补充哪方面证据,不具体询问他是否可以补充某特定方面证据,即驳回起诉,限制了他正确行使举证权利,程序严重违法;


他提交了足够证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原审裁定驳回起诉剥夺了他遭遇侵害时的司法救济权,程序严重违法。综上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审理本案。


但是呢这个郭敬明提交的证据也只能证明这些内容存在事实:李枫在其微博上发表了涉案文章,且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


这不废话嘛,大家都看在眼里啊,虽然说很多人认为李枫发文的动机纯粹是没有经过大脑思考的,但是舆论的狂欢哪管那么多,何况是这么劲爆的男男性故事,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骂了再说。



不过还有一个地方蛮关键的,一审法院向李枫送达自诉状时,李枫表示其微博文章内容并非捏造。


SO……问题来了,你要法院怎么认定人家李枫到底被侵害了没有?



看看最后法院给的驳回理由。


二审法院表示:“由此可见,本案关于诽谤罪指控的核心内容,即涉案文章内容是否系被告人故意捏造并散布,并无足够证据支撑。


如果基于本案此种证据情况即对被告人进行开庭审判,庭审则极有可能成为要求被告人自证无罪的过程,这显然与‘谁主张谁举证’以及‘无罪推定’的基本刑事诉讼原则是相违背的。


故根据本案证据审查情况,在原审自诉人(即郭敬明)一方经告知未提出补充证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以‘缺乏’罪证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没有足够证据支撑——OK……有点好笑了。



所以郭敬明告李枫之前就应该想到这个问题啊,自己的证据能够证明什么呢?


来看看李枫的这篇文章。↓↓↓



所以证明是否住在一起很容易,但是你要证明是不是有这些接触性的动作?


难。


而这部分估计是郭敬明认为诽谤自己的地方。↓↓↓



直接点,你有视频证明自己是清白无辜吗?


酒店的房间有监控吗?如果有监控证明你当晚没有进出房间就OK。


但是从目前的结果来看,压根没有。↓



SO……我们可以推断出,如果存在这样的视频的话,那么有可能显示的是的确有进出房间,但是进去了之后做了什么我们就不知道了。


法院知道吗?废话,肯定不知道啊~这种事天知地知当事人知别人都不知的好吗!



或者说,多年过去视频已经遗失,但是……数据恢复可以做到的吧,构成诽谤只需要证明他的文章中哪一点说的不对了,即拿出监控视频证明当晚自己一直没有和李枫在一个房间即可。


而按照郭敬明如今的地位和实力,这种视频应该可以拿到吧……



SO……他一开始的方向估计是为了快速压制舆论的揶揄,但是肯定内心觉得自己也还是有一定胜算的。


可是法院是讲究证据的,不管你情理多饱满多充分,没证据就是告不了。很多文人擅长书写悲欢离合,但是遇上这种逻辑大于一切的事情,往往都不行。



而且本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男性之间的性骚扰了。众所周知,男性性骚扰大多数是根本无法取证的,因此这件事压根就是一个罗生门,你让警察怎么去取证?有体液吗?在哪里?摸的哪里,有伤痕吗?


没有视频或者录音等直接证据,光靠间接的证据什么测谎仪啥的,要想定罪,痴人说梦吧。


男女之间强奸之后还有一个时间点来取证,但是你这个案子怎么说呢?这件事这么多年过去了,如今拿出来说,是绝对没有办法证明的。




而李枫当初敢出来说,其实更大的作用是煽动舆论,而不管郭敬明有没有性骚扰,结合金丝雀的传闻,他被人先扣下爱男色的帽子是绝对的。


而路人缘本身就差的他,很容易在这种全民舆论的狂欢中被落井下石。



而既没有证明证明,也无法自证是不是真的有过这种事情,所以本案就是罗生门,法院无法判断谁的问题——你总不能让法官躲在别人床下偷窥吧


所以,李枫去告郭敬明,法院压根不会受理,郭敬明告李枫诽谤,那也是没办法告赢的。因此最后的结局,无非是两人在社交上撕扯打嘴炮。



你今天骂我一句,我明天回你十句。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多靠着吃瓜群众的舆论把对方骂个狗血淋头。


而如今郭敬明公关最大的失误,则是在于他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了,那么很多人就会认为他一定是性侵了。这样下来,一举坐实之前的丑事。



但其实这个驳回请求只能说明他没证据证明自己没性骚扰,因为这种自诉案件法院受理的时候还是要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行为的。


这里也科普一下为什么有的博主说某某明星出轨了,然后这个明星去告这个博主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往往能赢?很简单,你这个博主你说人家出轨了,你是躲在别人床下看着人家运动啊~你没躲在床下你嘴巴张口就是出轨,人家不告你告谁啊!


当然了,你如果真的有视频的话,那另当别论了。看看董洁胡一天等人,敢告那些捏着视频的人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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