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扒《慈善法》:管住郭美美,却捧起了“干爹”

深扒《慈善法》:管住郭美美,却捧起了“干爹”

破土工作室 内地女星 2016-03-11 16:59:54 214
【破土编者按】 80年代开始,社会主义的我们开始谈论“慈善”——治疗分配不公的“良药”。十年前,我们开始谈论“慈善立法”。十年间,中国慈善业的问题从来没有淡出过舆论场。郭美美事件让人反思慈善监管缺位,非公募基金冒起,企业(家)办慈善不亦乐乎,互联网众筹使慈善进一步项目化……市场化的慈善道路是越走越宽,还是越走越窄?作者言辞犀利地分析了为什么今天我们终于迎来《慈善法》。



— G R O U N D B R E A K I N G  . C N — 

昨天,《慈善法》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项纠结了近十年的法律终于要等到一锤定音的一天了。不少相关人士喜大普奔:有了法律的保障,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将迎来新的春天!也有人耸耸肩:我没钱慈善,这关我啥事。那么我们今天就来深扒一扒,这个法是咋出来的。

什么是慈善?

作为今年两会重点讨论议题之一,新闻发言人对慈善法的审议做了如此的回答:



“这些年中国社会财富增加比较快,有很多个人和企业愿意把自己财富的一部分拿出来,去帮助那些更困难的、更有需要的人,所以慈善事业发展是很快的。”


一句话说出了所谓慈善的背景就是来源于财富分配的不平等——富者余钱满满,就可以把多出来的钱拿出来,一些人却穷困潦倒,需要别人给钱才能度日。因此,慈善发展得愈快,本身就是不平等愈显著。

所以,其实慈善事业的高速发展其实并是不什么值得骄傲的事……



谁在做慈善呢?我们看看2015中国慈善排行榜就知道了。首先登场的,当然是“国民爸爸”马云。



至于“爸爸”的钱都从拿来的?上图打了各位“败家爷们、败家娘们的”脸,买买买的亲们就嫑深感中枪了……出钱的是你,买来的名声是老爸的,这算什么呢?


再看看去年的中国十大慈善家……好几个巨商大贾,大家都认识吧~~



于是,通过从自己赚取的大笔大笔钱里抽出一部分做慈善,就能从“资本家”的名称里走出来,成为“慈善家”了。



但是,不要忘记,“马云爸爸”、“强东暖男”的身后,出了一群“买买买”消费者,还有许许多多或大或小的工厂里夜以继日赶工,只能拿到一毛两毛左右,相当于商品价格零头劳动所得的工人……其实价值是他们的劳动创造的,他们付出了劳动,却很可能成为零“慈善款”的人,在作为第三次分配的“慈善”中多拿回自己的一点点劳动所值……



这时候,突然认清了慈善是什么的本质有木有……

从主动市场化到不得不的市场化——中国慈善心酸史

有人说,这么定义慈善太武断了!中国还是有很多手里有点余钱的中产们,愿意拿出一部分钱来支援需要帮助的人,这是爱心的一种表现。

那我们有必要来梳理一下中国慈善业是怎么发展的了。

首先,很久很久以前,中国是没有“慈善”这个词的。因为医疗是被单位包干的,孩子从小就放到单位或公社托儿所里,没有治不起的大病、养不起的孩子,虽然整体生活水平较低,但贫富差距不大,慈善事业没有那么的必要性。


电影《春苗》表现了一个国家培养的赤脚医生怎么热心给村民免费的医疗服务的

后来……80年代初期,城市里,国企改制,一方面把医疗、教育、养老这些非盈利功能,作为企业的社会包袱被扔了出去;另一方面领导和工人的工资拉开大的距离,贫富差异开始出现。农村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了,农民变成了小农,自负盈亏,医疗、教育、养老也要自己负责了,村里卫生所越来越小、越来越少、越来越没人干,看病也要到城里大医院了。这个时候,收入低的群体,万一遇到了大病小灾,自己就无法承担了,国家与社会也不负责了。市场化的道路,为慈善铸就了空间。

于是,1981年,中国第一家慈善基金会——中国儿童青少年基金会成立。而后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等一系列“国字头”的基金会纷至沓来。



这些基金会在做什么呢?就是让号召各类企业、个人捐款,将善款集合,再以各种工程、项目等方式,把钱用在需要的人身上,例如当时影响力最大的希望工程,就是青基会的重点项目。



这些“国字头”的基金会,其实代表着国家权威,这也是这些基金会能得到那么多捐款的原因:大家信任的是国家这个庞大的机构,能把自己的这份爱心,带到需要的人手上。

这种献爱心,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到了顶峰。





这些孩子们、老人们,把自己舍不得花的一点点零花钱剩下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希望能够给灾区的灾民们带来一丝丝温暖。

这时,没有太多人去追问钱的去向……

但是!!!2010年,一位重要人物将整个事情逆转了!!

她就是,郭!!美!!美!!




这个20多岁开着玛莎拉蒂的小姑娘,微博上的身份认证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会总经理。之后,无论红十字会怎么解释,观众们都觉得,自己当年省吃俭用捐出的一笔想要送到灾区的钱,最后成了玛莎拉蒂的一颗螺丝。

大家对“国字头”基金会的信任,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郭美美所起到重要作用功不可没,甚至坊间给她起了“中国慈善教母”的别名……


最信赖的“国字头”已经崩塌,但赚了大钱的老板们还是非常需要用慈善来给自己的名字镀金,怎么办?于是,形象气质佳的民间基金会蓬勃发展了起来,一些大公司干脆自己成立自己的基金会,自己管理自己捐出来的钱。



这些基金会,把西方国家更加专业化的项目运作带入基金会管理,走公开的项目申请流程,再把钱用在经过评估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有人说,“听上去形式不错呀!我也想捐点钱,捐个一周伙食费200块吧,就捐给南都公益基金吧!”呵呵,你想捐,人家还不能要呢~

首先得看清楚人家是不是公募基金会,非公募的,只能收企业、团体的钱哦!原因可能是:1、团体类的钱比较多比较整,管理起来方便;2、企业需要以捐款的方式实现所谓的“企业社会责任”,也就是花钱买名声,比个人需要多了。


当然,如果你需要申请,也不是那么简单,需要走一个完整的审核流程。

正是这个流程上的复杂性、程序化导致的麻烦,一种新的慈善募捐方式又粗线了,就是众筹。

众筹的方式当然可以有很多,既可以通过APP,微信、QQ等社交软件,也可以通过地方电视台散播筹款消息。



这样的方式当然是灵活、快速,然而却考验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如今这样的慈善形式,会有什么问题?

一个个说吧,基金会面对的首要问题,就是贪污或洗钱了。

这样的问题,即使在成熟的西方慈善制度下,也是比比皆是……甚至,有些慈善基金会的建立,其实就是为了洗钱……






贪污自不必说,在项目去向上略作手脚就可以制造出一系列假账,成功将善款据为己有。这样的事情在公募基金负责人上出现过不止一次。

而企业或个人名义的基金会,却成为了洗钱的最好平台,将来源不明的赃款注入慈善基金,带到用同样假项目的方式出来时,就是干净的钱了。

而面向大众的众筹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呢?

一是钱怎么花的,捐款人其实不知情;二是若有剩余,余款怎么处理。


最近不少新闻报道了类似事情。




于是,这个时候,《慈善法》需要问世了!

《慈善法》实则无奈

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彰显对国家管理、治理权力的方式。如今《慈善法》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对慈善事业说:我要管你啦!

慢着……按着刚才的梳理,这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在很久很久以前,本就是国家全权负责的呀;后来,国家抛下了这个“包袱“,却也让代表自己声音的机构来负责,结果这个机构又出了乱子……所以,本就是国家将底层救助这一社会职能逐渐市场化了,当管不住的时候,再来以一部法律彰显自己的权力与势力。但如今慈善市场乱象之下,也确实不得不管了!

立法,原来既是一种最高权力的表现,却也是一种不得不放权的无奈。

其实,当然,法律只能管一部分内容。有些事是合法的,但却总有点奇怪。比如……



知名企业富士康其实是个“爱心企业”,每年深圳慈展会占了大量空间彰显自己热衷慈善的企业文化,一到需要的时候就跳出来热心捐款。

但实际上,富士康“血汗工厂”的帽子从来没有脱过。这后面,真正叫屈的恐怕是120万富士康的工人们,因为富士康和郭台铭慷慨的捐赠并没有以工人收入福利的提高为基础,这种“员工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老板慷慨做慈善”的矛盾似乎只会让“爱心企业”的称谓变成一种讽刺。

同时,还在讨论中的《慈善法》细则就已经引起了热议。

比如……



又比如……



恍惚之间,感觉人与人之间的基础信任,也要在复杂的慈善运作损失殆尽了……

突然发现,当时国企想以甩包袱的形式把社会职能的包袱扔了出去,到头来要绕一圈,用慈善的方式来解决,还要想出这么多方法、费这么多人力物力,甚至要颁布一部法律来进行慈善管理。当然最后也不一定真正妥善管理了,还得出各种各样的乱子,法律也有执行难的问题。这样真的是更省心省力吗?


次奥,楠筒子要凌乱了……

啥也不说了,引一段恩格斯的话吧。

“看吧!英国资产阶级行善就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不会白白地施舍,他们把自己的施舍看做一笔买卖。他们和穷人做买卖,对穷人说:我为慈善事业花了这么多钱,我就买得了不再受你们搅扰的权利,而你们就得待在自己的阴暗的狗窝里,不要用你们的那副穷相来刺激我的敏感的神经!你们不妨继续悲观失望,但是要做得让人觉察不到。这就是我提出的条件,这就是我捐给医院20英镑所换取的东西!”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844年9月-184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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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胖头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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