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融在线逾期,黄晓明被牵涉其中。微博被投资人围攻,黄晓明工作室紧急发布声明,表示绝不为东融在线“背锅”。
近日,有投资者爆料称互联网金融平台“东虹桥金融在线”已经停止兑付。据其官网资料,“东融在线”成立于2015年7月,是“上海市首批允许以‘互联网金融’冠名的创新型互联网金融企业”,是“高效、透明、诚信的互联网投融资服务平台”。兑付危机消息传出后,不少投资者到该平台明星代言人黄晓明的微博下留言“讨债”。
4月8日,黄晓明工作室发表声明称:“除‘贷你圆梦’项目外,黄晓明与‘东虹桥金融在线’或其关联公司无任何投资或合伙关系。”明确表示黄晓明不为“东融在线”的行为“背锅”。
关于明星代言理财产品,存在哪些法律问题?理财产品“塌了”,造成投资者损失,这个“锅”该不该由代言的明星来背呢?
首都经贸大学广告研究所所长杨同庆认为,搞清这一问题,首先要区分“违法广告”和“违法经营”。如果明星代言了违规、违法的广告,那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广告没有出现问题,但经营出现问题,则是另一码事。
广告法第25条明确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杨同庆表示,明星如果拍了此类广告,则要接受处罚。
如果广告符合法律规定,但后来平台经营出了问题,那么代言人和平台之间就没有连带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解释说:“因为广告代言是一个单独的合同,跟平台经营是两回事。”
朱巍认为,在符合广告法规定的前提下,如果产品出了问题,那么明星只有作为代言人的责任。
但朱巍注意到,现在新兴的平台找明星代言,一般会给明星一定的股份,在这种情况下,明星的代言行为已变成出资行为,如果金融平台无法兑付投资者的资金,明星当然要承担责任。
国枫律所的律师刘雅婧表示,就黄晓明的事例来说,如果他知道企业有内部操作等问题,那他要承担一定责任;但如果他可以证明尽到了义务(如审核相关文件等一系列前置工作),可作为普通人无法再对企业了解更多,那就应该免责。
对所代言产品的审查,明星一方常常“鞭长莫及”。作为经纪公司,其实无法监督代言的企业;如果企业中途出现问题,也不会向艺人一方通报。
对于黄晓明事件,这个P2P平台是得到国家许可开办的,作为普通消费者,购买产品时看重的肯定是有审核资质的产品而不是明星的颜值。
在接产品代言时,明星应该擦亮眼睛,对代言新兴业态和风险比较大的业态应当慎重。在广告发布出来后,也要再审一遍,因为相关的文字内容不一定被审核过。在代言合同中,明星与广告主之间也要写清楚,出了问题如何划分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