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泽理惠的裸体写真与动漫色情

宫泽理惠的裸体写真与动漫色情

京夜闲聊 日韩女星 2016-06-13 19:00:43 2206

   199111月,朝日出版社出版了一本裸体画册《Santa Fe》,引起全国轰动,创造了艺人裸体写真的记录,标价4,500日元,卖了155万册。



裸体写真《Santa Fe



著名的“兜裆布”照


   那是女演员宫泽理惠的写真集,由著名摄影家篠山紀信拍摄。20余年过去,愈加佩服篠山紀信艺术家的眼光,宫泽理惠是不可多得的美女,18岁的身体美得炫目。

   据说一开始是这样的……

   篠山遇到女演员或女艺人常常这样打招呼,“脱了试试?”行内人似乎都知道篠山的习惯,这就是说,“你很美,我来替你拍照怎样?”某日遇到宫泽理惠的妈妈(妈妈也是女儿的代理人),篠山只是想打个招呼,他说,“理惠要过18岁生日了,蛮好拍个裸体写真啥的。”没想到宫泽妈妈顺口就接下去说,“时间上等连休结束时方便些。”这么好说话,倒把篠山惊住了。当时宫泽工作上由妈妈全盘安排,出版写真集的事情,就这样本人不参与的情况下决定了。

 

   篠山觉得不找个神圣的摄影地对不起宫泽这样美丽的处女,最后选中的美国城市SantaFe,被称作近代摄影之父的AlfredStieglitz在那里制作过作品。拍摄地的地名后来成了写真集的书名。


   拍摄当时宫泽理惠17岁,写真集上市时18周岁。

   这里问题来了。

   根据1999年实施的禁止儿童色情法法案定义,裸体写真被拍摄者未满18岁者,归入儿童色情出版物。法案修正后,对于该类出版物,不仅禁止出售,同时禁止持有。2009年6月26日,日本国会法务委员会议题之一,写真集《SantaFe》该不该定义为儿童色情作品,因为宫泽理惠在拍摄当时是18岁未满的17岁。重要的一点是,这本写真集不违反上市当时的有效法案。民主党议员枝野幸男提议,单纯持有应该定义为违法,但可以设定一年缓刑时间,一年之内仍旧不销毁,则成为法案惩处对象。这一提案在媒体掀起轩然大波。

時間流逝,到了2015年7月14日,网销大户亚马逊(日本)的图书一览表上,写真集SantaFe》一夜之间消失。而该出版该写真集的朝日出版社的网页,1991年版有的检索条目,后面标注“售罄,无再版计划”,1999年版干脆连检索条目都删掉了。如今想买这本书,只有上旧书店。紧接着网上拍卖就出现不少该书品目,价格20005000日元,倒也没有叫高多少价钱。



宫泽理惠的《Santa Fe》轰动一时,但也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为什么忽然又出现在媒体讨论中,源自一桩法案的生效 --2015年7月15日“禁止保有儿童色情作品法案(改正案)”生效。

儿童色情作品的定义之一是这样的:故意露出或者强调儿童身体的性器部位(性器以及周围部分,臀部以及胸部)。

法案以及改正法案的处罚对象为以下几种情况

· 提供儿童色情材料(包括电子邮寄数据)

· 让儿童做出某种姿势,制成作品(目的不问)

· 公然陈列儿童色情作品

· 日本人在日本以外国家进出口儿童色情作品

· 为满足好奇心而持有或保存儿童色情作品

最后一条是改正案添加进去的,因而从改正案公布之日起,不断有人提问,比如,小学毕业纪念册中有孩子在游泳池身着泳装的照片,保存这样的纪念册算不算保存儿童色情作品?又比如,皮夹里放着自家孙儿的“入浴照”,会不会成为处罚对象?政府网页反复回复这些提问,“例如毕业纪念册,具有拍摄儿童身姿的必然性,合理性,不属于儿童色情范围”,“为了纪念孩子生长过程而拍摄孩子裸体具有合理性,不属于儿童色情范围”,等等。

法案生效后,还是酿成一些冤案。因为“持有18岁以下儿童裸体作品,书,写真,DVD等等”均属逮捕对象,网络拍卖的出品人,描绘儿童身体的绘画作品,如果被画人能够特定,都有被捕的可能。有七十几岁的老人家PC送修,因修理店通知警方发现裸体儿童照片而被逮往警局,调查结果那是自家孙子玩水的照片。又有母亲拍女儿洗澡,被冲洗照片的店员通报警方,警察住宅大搜查。因讨厌上司,部下把儿童色情照片输入上司电脑,上司被捕,到事情水落石出费时年余。

最危险的是网络,集体住宅中如果有“儿童色情爱好者”,与他共用同一线路的居民就该当心受牵连了。据说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国外实行了一个“检举儿童色情运动”,各国经营此类色情作品的网站很多被揭发。


 

众所周知,即使“禁止保有儿童色情作品法案(改正案)”生效,日本仍然是发达国家中没有禁止儿童色情业的唯一一个国家。漫画、动画中的儿童色情并未列入制裁对象。据说出版界抵制强烈,因为如果把动漫也归入处罚对象,那么等同于认可来自权力者对艺术的独断判断。他们认为这是对“表现自由”的侵犯,容认国家对出版物的统治很危险(太平洋战争之前,日本曾严格检阅出版物)。

BBC曾有报道题为《为什么日本不禁止儿童色情漫画?》,接受记者采访的日本国内色情漫画支持者一方面承认“众所周知儿童虐待(以儿童为对象的性行为)不当”,另一方面主张“但是内心保有同等欲望那是个人的自由,并没有条例禁止幻想与儿童发生性交涉并从中获得享受。”美国CNN记者曾提问AKB48之父秋元康,“在日本有种十几岁少女的色情文化产业。有人认为这是对少女的一种榨取。在您的影片中有这样的镜头:少女们穿学校的制服,穿比基尼或性感的内衣,吃东西,亲吻,洗澡。是否可以说您也对少女的色情文化产业作出了贡献呢?”秋元康答,“不,那只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

支持将色情漫画排除处罚对象者大多持有同种看法。他们认为,

· 漫画人物不是真实存在的人物,艺术创作不伤害任何人。反对色情漫画的人充其量不过是试图卫道罢了。

· 恋童癖把情绪发泄在萝莉漫画中,不是比真实生活中袭击侵犯儿童好很多吗。

· 如果要禁止的话,《洛丽塔》这样的小说是不是也应该禁止?然而《洛丽塔》在英国是合法的作品。

争取“2020年东京奥林匹克之前取缔色情漫画类出版物”,这样的社会活动也在进行中。

日本社会的所谓自由,我认为比较好的一个地方是,红灯和色情的选择在乎个人,民间的寻常日子与纸醉金迷相隔甚远。是自己的选择,那便是自觉的,不需要监管。



 

儿童色情作品的禁与罚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据报道,香港屯门的一个网页设计师在家中电脑上下载了71.4万个图像文件,其中的不少为成人影片,当中有84段影片涉及16岁以下儿童的色情、性虐等内容。

国内广为传播的微信文章中时有看到类似题材,我们的问题更有民间对儿童性侵重视不足趋向夹杂其中,家长不相信幼童受侵犯报告,更有甚之从此受侵儿童受到来自家人的厌弃和虐待等等。曾是议论热潮中的内地孩子香港街头撒尿的故事,街容市容其实是次要的问题,不应该忽略的是孩子的尊严和教育。国外长大的孩子,决计不会肯当着众多的人脱裤子,习惯使然。幼儿园稚龄的孩子,似懂非懂间,每逢体检,医生一定会嘱咐孩子,不要让任何人没有你的允许脱你的裤子,抚弄你的私处,即使是你的父母。性问题上的自我保护,需要大人的重视。至少,等待法律条文成熟过程中,先让我们注意到儿童色情的存在。幼龄的孩子们需要大人的顾及和保护。

 

有时看到朋友圈年青的爸爸妈妈晒宝宝照片,忍不住会心里咯噔一下。虽然我们没有这条法律规定,但是宝宝的私处还是掩牢了吧,宝宝也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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