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陈奕迅,感觉大家最熟悉的莫过于《十年》《因为爱情》等。对于我来说,我真的是可以醉死在陈奕迅的声音里,感觉他唱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调都是在肚子里发酵过裹着浓浓的感情从嗓子眼里慢慢的流淌出来,每一句歌词唱出来都可以拧出感情,听不腻榨不干。
先说说我喜欢上开始陈奕迅和他的歌。我喜欢上陈奕迅是在高一,当时住校一个月回一次家,有一次回家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了E神的演唱会当时在唱《红玫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那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当时就觉得怎么一首歌的词曲以及歌手之间怎么可以结合的这么恰到好处,于是我把那整场演唱会都看完了,也不记得那是哪年的演唱会了,但是我把他在那场演唱会唱的所有歌都记了下来,去搜去听去下载,三年多了,那些我反复循环的歌曲我到现在都没有听腻。陈奕迅的歌陪了我整个高中,当时我真的有告诉过自己你努力学习就可以去看无数场E神的演唱会,这也真的成了我的动力。
再说一下关于陈胖,陈奕迅真的是个胖子,所以大家对家人内部都喜欢叫他陈胖(家人是陈奕迅粉丝的称号),对外更多喜欢叫他E神,可是陈奕迅曾经对家人们说,更喜欢大家叫他E臣,他说自己不是神配不上神这个称呼他更愿意俯首称臣去学习更多变得更好。但是在家人们心中甚至在其他人眼里陈胖真的是个神,当之无愧的歌神。写到这,突然特别想推荐自己特别喜欢的歌给你们,但是发现好像自己喜欢陈胖的每一首歌,又不知道到底该推荐哪一首才好,最近一直在循环的是那首《1874》,Eason是1974年出生的。所以“情人若寂寥地出生在1874 ,刚刚早一百年一个世纪”。EASON在歌里的意境是至今都没有都没有遇到过命中注定的另外一半,伤感地想象自己的前世的恋人有约定,结果两个人在轮回时错过了,他就朦胧地拟定了或许她出生在了一百年前,“莫非今生原定陪我来 却去了错误年代”。只要他们出生在同一年代,尽管是1874,尽管是在战火硝烟的年代,仍然能热烈地去爱 ,同生共死。
漫长的留学生涯,让这个寂寞的孩子学会了钢琴、小提亲、口琴、手风琴、吉他、鼓、萨克斯风、喇叭等众多乐器,并且一举拿到最高级别的“八级乐理证书”。所以他现在能把每一首歌演绎到完美不仅仅是因为天分,他是一个有底气的歌者。
也不是说E神始终一帆风顺大红大紫,他的父亲陈裘大因贪污入狱,他鞍前马后,焦头烂额,甚至停工援父。那时也有传出他的妻子陈濠萦挥霍无度,各种重担他都担了起来。那一时期的他,有人说他得了精神病得了抑郁症,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一个更好的E神,熬过那段时期后的他对于妻子这方面只说:“大家曾经有摩擦,思想出过轨,却没有分开,就应该去珍惜。”
一个徒会唱歌的人,那是艺术家;一个疼爱家人的男人,那是好男人。Eason则兼具了以上二者,是一个有才华的好男人。他一直是天王,却从来没有被这顶大帽子所拖累,他深谙喧闹过后是寂寞的真理。再多诱惑又如何?舞台上的巨星,在灯光褪尽后,剩下的,只是自己。陈奕迅喜欢穿着他觉得舒适的旧衣服,或者是被他穿出一身贱气却贵得发飙的衣服,去坐地铁,去菜市场,去茶餐厅。他从不把自己当什么巨星,他唱的都是小人物的歌,都是小人物的心情,他说自己也只是个普通的香港市民,一个肿眼泡,头发少,长得不好看却能唱得我们柔肠百结的Eason而已。
我还没有去看过他的演唱会,多希望我的最佳损友们可以和我一起去看一场那个大娱乐家的演唱会…
这是关于我的一些故事和理解,其他歌迷也会有其他的故事,就像哈姆雷特一样,有一千个粉丝也会有一千个陈奕迅,只是喜你成疾,药石无医……
(部分摘自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