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陈奕迅在深圳湾体育中心。
两个多月前,我还在武汉,深圳场放票后朋友问我去不去,我说去啊。
那时候的我在做一份混日子的工作,拿一份不高不低的工资,每天做重复的事情。没有一天不失眠,第二天披头散发面无表情地去上班。
后来我觉得不行,我不想过这种生活了,一秒都不行。我无法忍受我接下来人生的每一天都这么没有存在感。
我就决定要做些改变,尽管这个改变会很艰难。
我来深圳了。到深圳的第二天晚上就去看了陈奕迅的演唱会。
我固执的称他为陈英俊。是啊,他就是我的英俊哥。六年前开始听陈奕迅,给心上人分享陈奕迅的歌,我说,英俊哥的歌都超好听!心上人说,歌好听,人却不英俊。那时候我敢怒不敢言,只敢在心里反驳说,才不是!
第一次看英俊哥的演唱会是14年的夏天,我还在武汉读书。知道英俊哥要来武汉开演唱会,我尖叫着邀请帽帽说,我们去看啊!尽管口袋里没有一分钱。
帽帽冷静说,你给我一个去看他的理由。
我说,我可以从他身上看到哥哥的影子。
后来我们就去了。那天白天我们在武广外面喝着很奇怪很大瓶的可乐,坐在草地上用拍立得照了一张相。相片上的两个人显得非常嫩,我说我要指望这张照片相亲了。可能是那张照片上的两个人真的非常好看,帽帽一直不把那张照片给我。
在戈雅法餐厅后门找兜兜要了两杯雪酪。我喝完砸吧着嘴巴回味说,没想到还有这么好喝的饮料!特别没出息。
那时候穷到什么地步呢,穷到去看英俊哥的演唱会没有钱买五块钱一个的荧光棒,所有的积蓄用来买前排门票了。
那晚坐在台下,听他唱爱情转移,唱到副歌部分换成了富士山下。我坐台下激动的跟着唱“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跟着他唱“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想着心心念念的心上人,一直哭。没有荧光棒就那样举着手挥舞。
那时候蠢蠢的,以为自己懂很多生活的道理,以为自己对感情的事得心应手,对未来有很多期望,觉得自己一定会非常屌。从未想过两三年后的自己会有那么多拼命逼自己睡着却睁眼到天亮的夜晚。
三年了,眼看着陈奕迅把Eason's life 开到another Eason's life,我从20岁到了23岁,从武汉到了深圳。
整个演唱会两个小时,前面一个半小时,我会唱的只有两首。呆坐了两个小时。
晚上演唱会结束,帽帽问我,开心吗?
我特别沮丧的说:不开心,我追不上他了。
陈英俊之于我,不是明星,不是偶像,而是六年来会陪我哭陪我笑的一个存在。
也是一个真真切切在告诉我:“小刘啊,你要死要活的青春已经过去了。”的存在。
大概以后陈英俊再开演唱会,我也不会再兴冲冲的买票了。
总记得来深圳的那天,傍晚的武汉彩霞布满天,像有盖世英雄来娶我。我给心上人打电话,手机彩铃是陈英俊唱的一生中最爱。
我给他打电话说我走了,他说好。
我开始哭得没法再说一句话,急急挂了电话。心里发了千千万万遍的毒誓,我却还是挂念你。
挂了电话耳机里在放无人之境。陈英俊唱啊,
“多么想跟你散步桥上把臂看着风景,但是我清醒。”
我在候机室一直哭到登机,莫名地觉得,这次是真的告别了呢。
一首木心的诗,送给你们。
与枕俱醒 觉得不是你